一、明确投资范围与性质
了解投资范围:
实行核准管理的是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敏感类项目,包括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的项目以及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敏感国家和地区如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争或内乱的国家和地区等;敏感行业如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以及国家限制的境外投资行业(如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
实行备案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即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且不涉及敏感行业的项目。
确定申请部门: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是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的,备案机关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二、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
按照要求准备齐全所有的申报材料:包括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及资金证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材料缺失或不完整而影响审批进度。
格式规范:所有申报材料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准备,如文件的扫描件应为PDF格式等,以便于审批部门的审核和存档。
三、关注财务状况与信用状况
财务状况:
企业需提供zui近一年经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不能出现亏损,以证明企业具有盈利能力和经营稳定性。
净资产回报率zui好高于5%,资产负债率zui好低于70%,确保企业有足够的资产实力和偿债能力来承担境外投资的风险。
信用状况: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或普通合伙人)直至其zui终实际控制人近两年内不能被列入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四、遵守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
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以及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不违反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
了解国家对境外投资的行业限制政策:避免投资受限制的行业,如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
及时关注政策变化:境外投资相关政策可能会发生变化,企业应及时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新政策和规定,确保备案工作符合要求。
五、注意投资项目的真实性与风险性
确保投资项目的真实性:详细说明投资主体的情况、项目详情、资金来源等。
充分评估项目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汇率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六、其他注意事项
审批时间:了解各个审批环节的时间要求和审批进度,及时关注审批结果。如有需要,可以与审批部门保持沟通,了解项目的审批情况,以便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信息变更申报:如果境外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如投资金额变动、投资方式变更、股权结构调整等,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变更信息,以确保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定期报告: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商务部门、发改委等部门报告境外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经营状况等信息,以便监管部门及时掌握项目的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