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出具流程如下:
验资报告
选择会计师事务所:
确保事务所具有相关资质和良好的信誉。可以通过网络搜索、咨询同行或相关机构等方式了解和选择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
准备材料:
公司章程或合同规定的注册资本信息、股东的出资协议(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等。
开设临时账户(如有需要):
如果公司没有现成的基本户或一般户用于验资,需要到银行开设一个临时账户。所需资料通常包括名称核准单、股东身份证原件、股东私章、会计师事务所的“银行询征函” 等。
股东注资:
股东按照投资比例,以各自的名义将出资款打入公司的临时账户或指定账户,并保存好缴款单回单。缴款单上要注明是投资款。
获取银行相关凭证:
存完钱后,向银行柜台索取 “银行对帐单”,并确保银行在 “银行询征函” 上盖章。
委托验资并签订文件:
与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验资业务约定书》和《验资事项声明书》,按要求打印填写并加盖公章。
事务所验资:
会计师事务所收到材料后,会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验证,包括核对缴款凭证、银行对账单、询证函等,确认注册资本的缴纳是否符合规定。
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工作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验证结果编制验资报告草稿,经客户确认无误后,正式出具验资报告。
备案(如有要求):
有些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将验资报告报送至相关部门或工商局进行备案。
审计报告
确定审计目的和范围:
明确审计的目的,例如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如离任审计、项目审计等),并确定审计的范围,包括涉及的财务报表期间、业务范围等。
选择会计师事务所:
寻找具有良好声誉和专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参考事务所的资质、经验、客户评价等因素进行选择。
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与会计师事务所明确审计的目标、范围、时间安排、费用等事项,并签订委托审计合同。
准备相关材料:
提供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账簿、凭证、银行对账单、合同协议、税务申报资料等与审计相关的文件和信息。
审计师进行审计工作:
初步沟通:审计师会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初步沟通,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的编制方式、内部控制制度等。
数据分析和核对:仔细检查财务报表中的各项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并与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确定其有效性和合规性。
实地调查和现场检查:对企业的各个部门进行走访,与相关人员交流,了解业务运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权等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综合评估和风险评估:根据所获得的证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稳定性等;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管理意见。
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审计师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初稿,包括审计的范围、方法、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审核和修改报告:
审计报告初稿需经过事务所内部的审核程序,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征求意见:
将审计报告的征求意见稿送相关分管领导、财务处领导以及被审计单位(当事人)征求意见。
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根据征求意见后的反馈情况,对审计报告进行定稿,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并送达给相关领导、部门及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