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应具备现有规定中有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的基本条件。
2、从业人员要求:话务员不少于15人,必须具有劳务合同。
3、经营场地要求:不少于75平方米。
4、业务设施要求:
(1)利用接入公众通信网络的呼叫中心系统向用户提供服务的技术手段、实现方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信主管部门的规定;
(2)已购和预购的设备须适应业务开展的要求;
(3)自建话务员座席不少于10个(如租用其他单位呼叫中心系统及话务员座席开展业务的,则所租话务员座席不少于20个)。
5、拟开展的服务项目符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有关“呼叫中心业务”的定义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信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应提交现有规定中有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的基本材料。
2、根据从业人员条件要求,须提供话务员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人员的基本信息表(具体格式见附件4)。
注:如租用其他单位呼叫中心系统及话务员座席开展业务的,要求提供相关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座席话务员的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人员的基本信息表(具体格式见附件4)。
3、根据经营场地要求,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明。
4、根据业务设施要求,须提供:
(1)与提供接入的基础电信企业的合作协议、意向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2)已购和预购的设备清单(具体格式见附件2)及预购设备协议、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3)话务员座席设置平面图(须标明座席个数)。
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
北晚在线2024-11-01 07:42
近年来
因老旧电动自行车故障
电池短路、非法改装
电池不合规等
引发的事故
教训深刻
日前,国家四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
11月1日起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
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11月1日后销售的
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
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重点内容
1、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3、2024年11月1日起:
????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
????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4、对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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