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办理和批准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批准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有适合经营表演业务的主营业务。
3. 有与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和经济实力,有足够的演员。
4.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5. 有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演出场所和设施。
6. 符合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涉外演出许可证登记表》;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节目内容审查决定书》和光盘;演出场所的使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免冠一寸照片等。所有材料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向文化局提交材料进行申请,递交公司章程、租赁合同复印件。
3. 等待文化局审核,审核周期一般5个工作日。
4. 审核通过后,到窗口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当地文化局等相关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