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潜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保护系统和部件应带有CE标志ATEX。ATEX指令适用于以下产品:
1.适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
2.用于生产,运输,储存,计量,控制,能量转换和/或原材料加工;
3.因其固有的潜在点火源而导致爆炸。
4.对于ATEX设备,CE标志是强制性的。
5.CE标志对于属于ATEX指令114(2014/34 /EU)范围内的设备和保护系统是强制性的。要在ATEX设备上粘贴CE标志,还可能需要符合EMC指令和/或压力设备指令。
CE标志后面应有防爆(Ex)的特定标记,并且可以跟随指示特殊风险或使用的任何其他标记,如ATEX114指令中所述。通过在ATEX上粘贴CE标志,制造商或进口商确认该设备符合ATEX指令2014/34 /EU(之前:ATEX指令94/9 /EC)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带有CE标志的设备可以在欧洲经济区(EEA)内自由交易。
以下是属于ATEX指令2014/34 / EU范围的产品示例,必须带有CE标志:
1.机械,仪器和电气元件;
2.控制装置;
3.安全和调节装置;
4.保护系统;
5.对设备和保护系统安全运行至关重要但没有自主功能的组件。
防爆指令ce认证ATEX指令包含每个经济运营商(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的义务。下面提到的CE标记程序与制造商及其义务有关。
1.产品分类:定义产品是否属于ATEX指令范围。
2.经济运营商分类:定义经济运营商在ATEX指令中的作用。
符合性防爆产品ce认证程序:可分为以下几部分
1.确定和评估基本的安全和健康要求;
2.根据欧洲统一标准进行产品测试和/或安全评估;
3.制定程序,确保批量生产的一致性;
4.提供产品和经济运营商的识别要素;
5.提供说明和安全信息;
6.制定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
7.技术文件:根据产品符合性进行评估,制定技术文件(包括用户手册)。
8.欧盟符合性声明:起草符合性声明并声明产品符合ATEX指令(和统一标准)。
9.CE标志:根据ATEX指令粘贴C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