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材料要求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具体如下:
发改委所需材料:
核准或备案申报文件。
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附件,包括投资主体营业执照、投资主体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的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自有资金出境的自有资金证明、涉及银行金融的银行出具的含融资金额的意向书、投资决策人员签署的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
商务委所需资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自贸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所需材料:
备案申请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上海企业在进行境外投资备案时,需准备的材料较为全面且细致,旨在确保境外投资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企业在准备这些材料时,应特别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避免在备案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