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1.《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
2.《江苏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1号)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42号)
二、办事条件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备案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备案权限:中方投资额在1亿美元(不含)以下境外投资项目。
注: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至3亿美元(不含)的境外投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不含)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投资主体注册地的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申报流程
1. 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通过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https://services.ndrc.gov.cn/ecdomain/portal/portlets/bjweb/newpage/itemlist/itemlist.jsp?admintype=&themetype=9&keyword=&code=&state=123)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备案申请相关文件。
2. 属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投资主体应在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https://services.ndrc.gov.cn/ecdomain/portal/portlets/bjweb/newpage/itemlist/itemlist.jsp?admintype=&themetype=9&keyword=&code=&state=123)提交项目备案申请,并与江苏省发改委外资处取得联系,将对应的纸质申请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3. 属昆山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管理的项目,实行“不见面审批”,请将所有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63.com,审核通过后,在以下网址填报:
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
注:在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申报需先完成企业用户名注册。
四、纸质材料要求
1. 备案申报文件
①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请示(格式文本附件1)
②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格式文本附件2)
2. 附件
①投资主体营业执照
②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格式文本附件3)
③投资主体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④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无投资协议情况说明
⑥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⑦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文本附件4)
⑧投资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⑨商务厅备案证书
⑩投资主体公司章程或投资主体合伙协议
10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必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他相关协议、报告、说明等(如有)。
并购类项目还需提供
⑪收购标的在收购前和收购后的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架构图
⑫收购标的尽职调查报告
⑬收购标的资产评估报告
⑭收购标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变更和延期
1. 已备案的项目,如果发生投资主体、投资地点、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变更情形,需向备案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2. 备案通知书有效期2年。确需延长有效期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效期届满的60个工作日前向备案机关提出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