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审批部门是省级文化和旅游局。具体来说,申请者需要向省级文化厅或文化局提交申请,这些部门负责审核并发放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无论是国外来华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办理条件
公司资质与经营范围: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或个体演员,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或“演出经纪”等相关内容。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申请单位需有3名以上(含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这些人员必须为申请单位名下的正式员工,持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资金要求:申请单位需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通常要求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并提供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资金证明文件。
场所与设施:申请单位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营业性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如演出场地、音响设备等。
合规记录: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如被吊销过《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等。
外资比例:如为中外合资演出公司,中方必须占51%以上股份,且办理时需由当地文化局报文化部审批。
二、办理材料
申请表:填写完整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简历、邮箱、座机、手机、邮编等联系信息,以及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
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资料: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文件(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应的社保证明等。
资金证明:验资报告原件或入资单等资金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
场所证明:住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包括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三、办理流程
咨询与准备材料:需要咨询当地文化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并准备齐全。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文化部门。
审核与审批:文化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会进行现场核查。
领取许可证: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四、适用范围和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适用于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演出经纪机构的申请以及变更、延续、注销、补证等事项的办理3。法律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