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海国际先进复合材料制品、原材料、及工程应用展览会
2025 Shanghai International Advanced Composite MaterialsProducts, Raw Materials, and Engineering ApplicationsExhibition
时间:2025年9月23-27日 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
主办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zhengfu
承办单位:
上海东浩兰生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展会背景
先进复合材料是支撑航空航天、国防、交通、能源、医疗等技术领域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带动了当代材料科学和技术的进步。2025上海国际先进复合材料制品、原材料、及工程应用展览会是国际工业博览会(简称“工博会”)主体活动之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科学院、工程院、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zhengfu共同主办、机械工业联合会协办、上海东浩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承办的先进复合材料制品、原材料、及工程应用产业盛会。在“工博会”设立先进复合材料制品、原材料、及工程应用展专题,重点展示具有先进设计理念和技术独创性的先进复合材料加工技术和产品。鼓励更多的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进行产业合作,不断拓展复合材料的应用领域。展品征集围绕“复合材料”和“创新应用”两个关键词,突出复合材料的功能性和可设计性,展示先进复合材料及制造技术的工程化应用成果。
◆》》》参展亮点:
◆完整产业链互动,促进行业交流
第19届工博会共设9大展区,同期举办数控机床与金属加工展、工业自动化展、机器人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展、信息与通信技术应用展、工业环保展、与先进复合材料制品、原材料、及工程应用展形成完整产业链,汇聚各大领域工业终端用户、专业观众,真正实现零距离产业链互动、生产企业与用户单位的全面对接。
◆共享“工博会”庞大的观众资源
工博会历经18年的办展经验,业界内专业观众积累已形成了六十几万有效数据,本届规划面积20万平方米,预期超过2200家展商参展,逾13万人次的中外专业观众参观,特设高温合金及复合材料展区。
◆面向长三角,服务全国、辐射全球
组织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职能部门、下属企业参观caigou:2024年共接待来自31个省、市、自治区等国内zhengfu团组。与各国驻华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境外展商来自27个国家和地区,前5大境外参展国家和地区分别是德国、日本、美国、韩国和台湾地区。
◆》》》展出范围:
如果您是以下产品的供应商,请尽快预订展位:
1、先进材料(高温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先进复合材料结构件(树脂基、金属基、碳碳、陶瓷基复合材料,纳米复合材料,天然纤维复合材料,生物复合材料,智能复合材料,功能复合材料等)
2、先进复合材料结构设计服务,数字化技术与CAE工具(结构设计、模拟仿真技术、建模分析技术及其软件、数字化设备、数据库等)
3、高性能复合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及中间产品(增强纤维、基体材料、夹心材料(泡沫、蜂窝等)、织物、预浸料、成型用辅助材料、粘接剂、涂层材料等)
4、先进材料制造技术,增材制造、高性能复合材料制备技术与工艺装备(工艺成型技术与设备、工装设计与模具、低成本技术、自动化裁切、铺丝、铺带、缠绕、缝编、预成型体制造、机器手、机床等)
5、高性能复合材料结构性能测试与检测技术(力学、热学、物性测试、无损检测、表征技术与仪器设备等)
6、复合材料加工与装配(刀具、连接设备等)
7、高性能复合材料工程与应用(航空航天、国防、舰船、高速列车、汽车、能源、电子、体育休闲等)
8、先进复合材料维修技术(材料维修服务及设备)
9、复合材料回收技术与装备;
◆》》》展位收费:
★ 标准展位(Zui少9 m2)配置:围板,地毯,一张咨询桌,二张折椅,参展商公司楣牌,一个220伏单相插座。
★ 光地(36 m2起租)配置:展出空场地,搭建费、光地管理费、电源费等费用全部由企业另行支付。
参展项目,规格及要求,国内费用,合资费用,论坛/发布会,场/时间
普标展位,3m X 3m,18800元/个,4000美元/个,30000元,60分钟
◆》》》参展程序:
1.参展企业若选择转角展台需另加收20%的展台费用。
2.参展手续:填写参展申请表暨合同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邮寄或传真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全款或50%定金电汇至组委会。
3.展台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参展企业在汇出各项费用后,须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核查,组委会按“三先”原则安排展位。组委会只有在收到费用后,才向参展公司确定展台。
4.参展公司若中途终止参展合同,向我司所支付的参展费用将视为违约金。
◆》》》注意事项:
1、凡是国家及国防、公安部门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器材,既不准参展,更不准私自带入场内销售;
2、凡是需要举办技术研讨,新产品推广会的单位,请将研讨内容、新产品简介、主讲人资历等有关资料在会前一个月报组委会;
3、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参展费定金或未作说明者,组委会不保证预订展位;
4、中途退展或因其他原因未能赴会参展者,已付展位费恕不退还,并取消其原订展位;
5、本函中未尽事宜,请向组委会咨询或以组委会发出的通知为准,组委会保留对本次会议所有活动的Zui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