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网文证”或“文网文”,是由国家文化部门(现由文化和旅游部负责)颁发的一项行政许可证件。它针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如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等)的企业或单位。
年检要求:每年1至3月
有效期限: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在许可证期满前30日提交续期手续)。被吊销文网文年检的公司将3年不能再申请办理。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二、业务范围
在办理前,需明确业务范围,确认是否属于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范畴。目前,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包括以下六类:
1、表演类:直播平台、在线表演服务等。
2、动漫类: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的在线经营,比如动漫电影、FLASH动画等。
3、音乐娱乐类:从事网络音乐活动,如音乐娱乐产品的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及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的浏览、使用、下载等行为。如APP音乐产品、音乐门户网站等。
4、演出剧节目类:通俗讲就是做视频制作必须办理,如爱奇艺、优酷等视频网站等。
5、美术品/艺术品类:艺术创作者通过数字化手段创作。
6、展览比赛类: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文化产品的展览及其他比赛活动。
三、办理条件
1、公司资质: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内资公司。
经营范围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不含外资成分(需追溯股权)。
2、人员设施:
拥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和必要的资金。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专业人员。
有确定的域名和公司网站。
四、办理材料
1、基本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加盖公章)
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网站的域名证书。
2、业务相关材料
业务说明(包括业务内容、运营模式等)。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人员社保证明。
如申请音乐或动漫类业务,需提供相关的版权资料。
3、申请表格与承诺: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申请表(加盖公章)。
经营管理制度(加盖公章)。
企业股权结构图及公司所有股权构成中不含有外资成分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4、其他材料
委托授权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1、咨询与准备: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准备相关材料。
2、网上申请:登录相关部门网站,填写申请表格,上传准备好的材料。
3、材料审核: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可能需要补充材料或进行核实。
4、审批决定:经过审核后,文化行政部门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领取证书:如申请成功,持领取通知书到指定地点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化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申请人需耐心等待。
六、温馨提示!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取证后,要及时将证书编号悬挂到网站的显著位置!不然被查到不仅会被罚款,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