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适用对象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不得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1)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2)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的;
(3)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的;
(4)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5)受到罚款等xingzhengchufa尚未执行完毕的;
(6)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适用条件的企业可以登陆安徽省注销企业“一网通”wangshangfuwupingtai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注销公告填报”模块中的“简易注销填报”向社会发布公告,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公告期为20日。公示期届满后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企业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
理简易注销登记。期限未办理的,登记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延长时限,宽展期Zui长不超过30日。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人》
(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提交公司全体股东名册)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普通注销流程适用于各类企业。企业在完成清算后,需要分别注销税务登记、企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涉及海关报关等相关业务的公司,还需要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等事宜。请根据实际情况咨询相关部门并办理。
普通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确认。(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5)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6)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7)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9)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注意事项无论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申请人均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