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海关进出口备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条件和材料,并遵循一定的流程。以下是详细的指南:
办理条件
企业资质:
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外贸流通企业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并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执照,按规定办理工商年检并通过年检。
注册资本要求:外贸流通企业不低于300万,生产企业不低于200万。
税务登记:企业需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并按规定办理税务年检且通过年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要求: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经营范围:
企业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如未包含,需前往工商局办理经营范围的增项手续。
办理材料
企业基本资质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注:部分地区可能已实行“三证合一”,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
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如已实行“三证合一”,则无需单独提供)
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进出口经营权证明:
目前商务局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已经取消,但部分企业可能仍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相关证明文件(具体根据当地海关要求而定)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申请书:
企业需填写并提交此申请书,向海关申请备案。
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报关专用章(需在公安局指定地点刻制)
与进出口业务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产地证、质量检验证书、卫生证等(根据具体进出口货物而定)
办理流程
在线申请: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备案资质申请,并打印出《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提交材料: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所在地海关。
海关审核:
海关将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3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领取证书:
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前往海关领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
后续手续:
根据需要,企业可能还需前往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到中国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并领取IC卡、以及在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账户开立和出口核销备案等手续。
请注意,由于各地海关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提前联系当地海关或相关机构进行咨询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