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资质要求
依法设立: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经营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等相关内容。
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这是申请ICP许可证的基本门槛。
二、专业人员要求
人员配备:企业需拥有至少3名具备相关从业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从业人员,这些人员应熟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社保缴纳:企业需为这些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网站与域名要求
网站内容:企业网站的内容及形式需符合申请ICP许可证的要求,确保信息服务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稳定性。网站应具备信息发布或会员收费功能,且不得含有违法、违规或不良信息。
域名备案:企业申请的域名必须通过域名备案系统备案,且备案主体应与申请ICP许可证的企业一致。
服务器所在地:部分省份可能要求服务器必须位于本省或国内其他地区。
四、外资成分限制
外资限制:企业股权架构中不得含有外资成分。若存在外资背景,需按照外资流程进行特殊申请,并满足相应的外资准入条件和监管要求。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
安全制度:企业应具备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应急响应:企业应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六、其他合规要求
前置审批:若企业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涉及ICP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如医疗、教育等),需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材料真实性: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持续监管:获得ICP许可证后,企业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接受监管部门的持续监管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