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省内电信网码号资源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写申请码号的用途、使用范围、数量);
(二)申请资格证明材料(有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各1份);
(三)下载并填写相应的码号资源申请表。
六、基本流程
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index)进行网上申请,选择申请许可种类,按照表单填报说明填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直接上传至系统。待审核通过后,企业再提交与系统申请材料相一致的书面材料。
七、审批时限
我局自接收申报材料3个工作日内,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出予以受理通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发出不予以受理通知,并将在线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发出受理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码号资源使用审批不收取费用。
(二)获得相应的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权的,应按照《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517号)、《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信部联清[2005]401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缴纳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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