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在海关审价过程中对海关的审价结论表示不同意,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价格质疑阶段的应对
当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时,会发出《价格质疑通知书》。企业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或其他证据,证明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确有正当理由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料,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一般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需提供的资料可能包括:
过去三年的合同、协议
采购订单、业务函电
厂商发票、运费发票、保险单
结付汇凭证、货物说明、市场价格指导等
2. 价格磋商阶段的应对
如果海关在审核企业提供的资料后仍有疑问,或者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料,海关将启动价格磋商程序。企业应在收到《价格磋商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海关进行磋商,提供的说明和数据支持。在磋商过程中,企业应积极与海关沟通,争取使用对企业更有利的估价方法。
3. 行政复议
如果企业对海关确定的完税价格有异议,应当按照海关作出的相关行政决定依法缴纳税款,并且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在复议过程中,企业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证明海关的审价结论不合理。
4. 行政诉讼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不能直接对海关的审价结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在诉讼过程中,企业应委托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5. 注意事项
及时响应:在海关发出价格质疑或磋商通知后,企业应尽快响应,避免因逾期未回复而失去与海关沟通的机会。
提供充分证据:在价格质疑和磋商阶段,企业应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支持申报价格,避免海关直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
避免违规行为:企业应确保申报价格真实、准确,避免因低报价格等违规行为导致法律责任。
咨询:在处理海关审价争议时,建议咨询的海关律师或报关代理,以获得更的指导。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在海关审价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价格争议导致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