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化妆品进口清关需准备的资料较为繁杂,不同类型的化妆品以及不同的流程阶段所需资料有所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化妆品批文办理资料
样品检测前资料
产品配方: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若有复配原料,需分别标出复配原料中各成分含量。
使用说明书:英文或者中文皆可,有使用方法即可,加盖生产企业公章。需先发电子版通过审核后再加盖公章。
外包装翻译:若为小语种,需提供外包装翻译;若委托清关公司翻译,翻译费用实报实销。
产品及企业信息:产品名称信息、生产企业的信息以及在华责任单位的信息,合同签订后,清关公司会提供表格供填写。
产品样品:国外市售未启封的,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样品含量大于30g,普通类的数量16个,特殊类的数量25 -30个(根据功能定)。
经公证的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外做法人签字真实性公证。
经公证的接受授权书:在华责任单位和生产企业签订,并在国内做法人签字和公章真实性的公证。
在华责任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交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前资料
自由销售证明原件:在生产国或原产国开具。
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的安全控制要求。
产品安全风险物质评估材料:对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物质进行评估的材料。
生产工艺和简图(特殊类产品):特殊类化妆品需提供生产工艺和简图。
功效成分及其使用依据科学文献资料(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育发、健美、美乳类等特殊功效产品需提供相关资料。
委托加工协议及证明(仅委托加工情况):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协议,以及被委托企业的良好生产规范证明。
报关清关所需资料
基本商业文件
合同:国内进口商与国外供应商签订的贸易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票(Invoice):记录化妆品的货值,包含单价及总价。
装箱单(Packing list):详细列出每箱化妆品的明细,包括数量、重量、包装形式等。
提单(Bill of Lading):船公司签发的运输凭证,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
官方证书
原产地证:证明化妆品的原产国,有助于海关确定关税待遇。
卫生证书:由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证明化妆品符合卫生标准。
自由销售证明:表明该化妆品在原产国可以自由销售。
其他资料
产品成分表:详细列出化妆品的成分。
生产日期证明:证明化妆品的生产日期。
原标签样张及清晰电子版:以及对应的中文翻译件,中文标签需符合中国相关法规要求。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截图(若需要):证明进口企业已完成收货人备案。
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清关代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若成分含量中有濒危成分,需要额外办理的允许进口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