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不少企业做市场推广,会把自产或者采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客户,很多客户认为没有收钱不需要做账报税,代账会计要明确该业务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情形。账务处理,外购货物赠送,借记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贷记库存商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自产货物赠送同样计提销项,会计上不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申报,需要按照货物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销售额,填报到增值税申报表对应栏次,数电票不需要一定开具发票,未开票收入栏目填报视同销售金额。企业所得税方面,必须做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在汇算清缴附表当中填报,税会会形成差异。代账会计要收集完整业务资料,包含赠送活动方案、出库单,外购货物采购凭证,货物公允价值确认依据。需要区分,若是买一赠一销售模式,不属于无偿赠送,不需要视同销售,按照公允价值分摊确认各项商品收入,不能和无偿赠送混淆。代账需要提醒客户,视同销售会产生对应的增值税税负,提前做好沟通,不能因为没有现金流入就忽略申报,如果漏报视同销售,上海税务风险扫描系统很容易预警,产生涉税风险,所有业务附件全部装订入记账凭证,以备税务核查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