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专题、专栏、综艺、纪录、动画、广播剧、网络剧、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企业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相关活动。
办理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等相关专业培训等Z明材料
3、注册资金及验资证明,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
4、办公场地证明
5、企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证明
6、申请报告
7、广播电视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违法记录或机构没有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广播电视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成果,它使人类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得到了空前的扩展。对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其他疑问和相关需求的,欢迎电话咨询上海申与城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