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许可证多少钱?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一种,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编号:B22;
是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包括国内多方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互联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
国内多方电话会议服务业务是指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把我国境内两点以上的多点电话终端连接起来,实现多点间实时双向话音通信的会议平台服务。
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是通过多方通信平台和公用通信网把我国境内两地或多个地点的可视电话会议终端连接起来,以可视方式召开会议,能够实时进行话音、图像和数据的双向通信会议平台服务。
申请基本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公司“申与城企业”可办理以下互联网资质:
ICP证、EDI证、SP证、ISP证、IDC证、CDN证、呼叫中心许可证、国内多方通信、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SBN证(游戏版号、游戏出版)、互联网yaopin信息服务许可证、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安全系统等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