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交通事故律师称因为赔偿数额比较巨大且交通事故涉及方面比较多,保险公司、受伤者,肇事方甚至履行职务所在公司都会参与进来,各方无法确定具体数额、事故责任比率各方不能认同、赔偿主体和权利主体无法协商、赔偿款取得等的原因,到保险公司理赔又会被以各种借口少赔付,绝大部分交通事故案件,Zui终是通过法院裁判后得以解决的。诉讼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Zui常见和Zui有效的手段。
诉讼是专业的法律行为,对于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训练和长期实践的人是无法很好掌控和有效判别的,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如何收集证据、如何准确地提出诉讼请求、如何在诉讼中获得优势、如何实现自己的诉讼愿望,这时您就需要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您。专业的事情一定要交给专业人员来办理,何况对于交通事故案件来说,审判实践,律师费由肇事方承担,法院会判决肇事方承担全部或大部分,有案件诉讼费也是大部分由肇事方承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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