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房承重检测鉴定的内容如下:
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应在接受鉴定委托时根据委托方提出的鉴定原因和要求,经协商后确定。
1.1初步调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
1查阅图纸资料,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竣工资料、检查观测记录、历次加固和改造图纸和资料、事故处理报告等。
2调查的历史情况,包括施工、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害等情况。
3考察现场,调查的实际状况、使用条件、内外环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4确定详细调查与检测的工作大纲,拟定鉴定方案。
1.2鉴定方案应根据鉴定对象的特点和初步调查结果、鉴定目的和要求制订。内容应包括检测鉴定的依据、详细调查与检测的工作内容、检测方案和主要检测方法、工作进度计划及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等。
1.3详细调查与检测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工作内容:
1详细研究相关文件资料。
2详细调查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中的不利因素,以及它们在目标使用年限内可能发生的变化,必要时测试结构上的作用或作用效应。
3检查结构布置和构造、支撑系统、结构构件及连接情况,详细检测结构存在的缺陷和损伤,包括承重结构或构件、支撑杆件及其连接节点存在的缺陷和损伤。
4检查或测量承重结构或构件的裂缝、位移或变形,当有较大动荷载时测试结构或构件的动力反应和动力特性。
5调查和测量地基的变形,检测地基变形对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系统及吊车运行等的影响。必要时可开挖基础检查,也可补充勘察或进行现场荷载试验。
6检测结构材料的实际性能和构件的几何参数,必要时通过荷载试验检验结构或构件的实际性能。
7检查围护结构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
1.4可靠性分析与验算,应根据详细调查与检测结果,对建、构筑物的整体和各个组成部分的可靠度水平进行分析与验算,包括结构分析、结构或构件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校核分析、所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等。
二、办理厂房承重承重检测鉴定报告过程中常忽视的问题:
1.鉴定标准掌握也不相同,鉴定报告的格式、内容不统一、五花八门、结论分析简单、富于表面。
2.对鉴定的物的实际情况调查不清,资料收集不全,对无资料的老旧所需的现场调查、检测、基础勘测等有效手段补充不足,导致鉴定的结论不全面、不准确。
3.对材料强度等级检测方法单一,没有考虑与其他手段的结合,相关重要构件没有进行检测,导致得出的结论反映深度不够、验算不准,容易留下安全隐患。
4.对鉴定报告依据规范缺乏严格区分,不同结构形式采用相同方法进行结构鉴定及验算,会导致鉴定结论不准确。
5.有的鉴定报告只重视材料强度检测及单个承重构件的相关验算,而忽视了如物平面形状不规则、刚度不均匀、结构体系不合理等问题,在鉴定报告中没有表述。
6.对非承重构件没有进行鉴定,出现易忽视的安全隐患。
7.忽视对既有的基础承载力及变形是否满足结构的要求,对无资料的没有补充勘 测等。
8.有的鉴定报告给出的鉴定结论模糊、不明确、表述不清楚。
9.对既有的改造及使用,如有特殊要求的能否实现,在报告中没有体现。
三、厂房承重检测鉴定——鉴定评级标准
3.1可靠性鉴定的构件、结构系统、鉴定单元应按下列规定评定等级:
1构件(包括构件本身及构件间的连接点)。
1)构件的安全性评级标准
a级: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安全,不必采取措施;
b级:略低于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仍能满足结构安全性的下限水平要求,不影响安全,可不必采取措施;
c级: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影响安全,应采取措施;
d级:极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安全性要求,已严重影响安全,必须及时或立即采取措施。
2)构件的使用性评级标准
a级: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正常使用要求,在目标使用年限内能正常使用,不必采取措施;
b级:略低于现行标准规范的正常使用要求,在目标使用年限内尚不明显影响正常使用,可不采取措施;
c级: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正常使用要求,在目标使用年限内明显影响正常使用,应采取措施。
3)构件的可靠性评级标准:
a级: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安全,在目标使用年限内能正常使用或尚不明显影响正常使用,不必采取措施;
b级:略低于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仍能满足结构可靠性的下限水平要求,不影响安全,在目标使用年限内能正常使用或尚不明显影响正常使用,可不采取措施;
c级: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或影响安全,或在目标使用年限明显影响正常使用,应采取措施;
d级:极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已严重影响安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