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表面质量 7.5.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存在孔洞、表面裂纹、叠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 7.5.2钢板及钢带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应符合表 11 的规定。 表 11 级别 代号 特征 较的精整表面 FB表面允许有少量不影响成型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欠,如轻微的划伤、压痕、麻 点、辊印及氧化色斑等。 的精整表面 FC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无肉眼可见的明显缺欠,另一面必须至少达到 FB 的要求。 超的精整表面 FD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不应有影响涂漆后的外观质量或电镀后的外观质量的缺 欠,另一面至少应达到 FB 的要求。 7.5.3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的部分不得超 过每卷总长度的3%。如用户有特殊要求,可在订货时商议确定。 7.6 表面结构 钢板及钢带的表面平均粗糙度按表 12 的要求进行控制。 Q/BQB418-2018 7 表 12 表面结构 代码 平均粗糙度Ra 光亮表面 B Ra≤0.9μm 粗糙表面 D0.6μm<Ra≤1.9μm 8 检验和试验 8.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8.2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采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8.3 拉伸试验应按照 GB/T 228.1 的方法B。为了改善测量结果的再现性,推荐采用横梁位移控制方法, 测屈服强度速率为 5%Lc /分钟,测抗拉强度速率为 40%Lc/分钟(Lc为试样的平行长度)。 8.4 n 值是在 10%~20%应变范围内计算得到的。当均匀延伸率小于 20%但不小于 12%时,计算的应变范围为 10%至均匀延伸结束;当均匀延伸率小于 12%时,应变硬化指数应按照均匀延伸率结束点计算的真 应变值报告(n均匀延伸=ε均匀延伸)。 8.5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个检验批应由不大于 30 吨的同牌号、同规格、同加工状态的钢板及钢带组成。对于重量大于 30 吨的钢带,每个钢卷组成一个检验批。 8.6 每批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3 的规定。 8.7 供方可采用不同的检验和试验方法进行验收测试。发生争议时,应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方法及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测试。 表 13 检验项目 试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化学分析 1/炉 GB/T 20066GB/T 223、GB/T 4336、GB/T 20123、GB/T 20125、GB/T 20126 拉伸试验 1/批 GB/T2975 GB/T 228.1 方法 B 应变硬化指数(n 值) 1/批 GB/T 5028 和 8.4 弯曲试验 1/批 GB/T232 表面粗糙度 - 板宽 四分之一处 GB/T 2523 8.8 复验 对于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和 n值试验,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单件可逐件重新提交试 验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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