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销公司-注销公司的受理条件
公司成立之后,或许会因为各种缘由,不得不注销公司,或许是因为竞争太大,经营不善;或许是因为要到其他城市发展;也可能是被吊销了等等,在注销公司前,先来了解一下
一、注销公司的受理条件: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解散。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无债权债务关系。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
二、注销公司需要的资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
3.申请材料无法加盖公章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公章缴销证明或公章遗失登报声明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5.设有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明
6.公司关于注销事项的决议或决定
7.清算报告
8.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
9.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还需提交人民法院的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原件);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原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件)
三、注销公司的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出具书面《材料接收单》,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时限为即时。
3.审查
受理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并发送到决定环节。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办理时限为受理申请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
4.决定
审查通过后,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办理时限为审查通过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
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注销通知书》。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注销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