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规定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名香港法定秘书,法定秘书由香港本地自然人或法人担任。提供法定秘书的一般还提供注册地址和处理政府来往文件。法定秘书相等于海外人士在香港的代言人,法定秘书对公司没有直接的控制权或拥有权,但如果公司发生问题,法定秘书是要担当一定责任的。法定秘书的服务功能有别于商务秘书。法定秘书是在注册有限公司时法律要求必须存在的,不可以把法定秘书当成每天为我们处理商务的商务秘书。
香港法定秘书的责任
香港法定秘书的责任取决于其与公司的安排。一般来说,秘书应确保公司的运作符合公司条例的要求。公司秘书通常有以下几项责任:
1、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编写会议记录;
2、在董事会的指示下,发通知给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所有人员;
3、秘书有时应加签档和盖章;
4、处理股权转让事宜;
5、保存会议记录、股东名册、董事和秘书名册、抵押名册;
6、按规定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有关文件,例如年度报表,更改董事或股东的通知等。
香港法定秘书任职资格
1、香港法定秘书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团体。
2、香港法定秘书若为个人,其必须经常居住于香港。
3、香港法定秘书若为法人团体,该法人团体必须在香港有注册地址或营业地点。
香港法定秘书与商务秘书的区别
香港法定秘书与我们平常所说的商务秘书不是同一概念。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定秘书是法律强制存在的,而商务秘书则是公司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设立的职位,在法律层面上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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