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含电池的其他智能电子设备,我司长期在操作,出口有2种情况
1:无危包证,提供锂电池38.3的鉴定报告即可。
2:有危包证,按照一般危险品出口流程即可操作。
现在电池基本上都归类为8类、9类危险品了,以电池来驱动的车辆或带电池设备,大都也被归类9类危险品,UN3171、UN3480、UN3091等,导致很多带电池的电动车、平衡车、滑板车及其他带电池的机械设备出口难度增加,出口运输成本也大增加,甚至有很多电动车厂家的电动车无法正常出口,主要原因是带电池类的出口需要:危包证等证件了,而很多厂家不能提供危包证。甚至导致有些电动车厂家把电动车和电池拆出来,车架和电池分开出口;造成出口成本大为增加,找不到更好的方法或渠道出口:电动车、平衡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