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怎样申请首次?
《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是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也就是《影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那么上海办理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材料有哪些?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欢迎感兴趣的朋友阅读小编的本篇文章!上海办理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材料:
1、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3、申请办理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章程;
4、主要从业人员材料:
(1)申请办理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申请办理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申请办理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办公场地证明;
7、申请办理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审核程序和时限
(一)受理:
受理中心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当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在24小时内将申报材料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分办至广电处审核。
(二)审核:
1、广电处经办人员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初审意见(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理中心,由受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期间,审批程序中止);
2、处长在收到经办人员初审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以上是关于上海办理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