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费用-食品流通证的办理费用
每个行业都有着自己的发展,有些特殊行业呢,就需要一定的资质,今天我们就说到关于上海注册公司对于食品行业的资质了,就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核发的资质,对于办理这类的资质,今天上海申与城为大家做出了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费用-找申与城企业办理真优惠,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注册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分类:
1.食品证是分很多个类别的,我们先说一下常见的,就是预包装类的食品证,这个类别要求没有那么高,相关的人员以及场地符合规定就好了,如果是冷冻冷藏类的,熟食卤味的,就需要有设备了,场地面积要求也会增加了,还需要冰柜等设备。
2.还有就是特殊类的食品证了,上海注册公司时主要就是保健品类和母婴用品这两种类别,这两种类别对于场地和人员的要求就更高了,不管是对于人员还是设备,办理的时候就会很复杂,相应的费用就会增加。
现在政策上实行的是后置审批,可以现在经营范围上写上食品销售,再去办理资质,食品证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上海注册公司营业执照拿到以后再去办理,选择我们申与城代理的话,这方面我们有着经验丰富的团队来为你办理,让您更省心。
食品经营许可事项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制作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笔录等文书,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6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对不进行现场核查的许可新证或变更申请事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外设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在许可证副本附页上进行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