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总公司注销了分公司要怎么去注销
公司在规模比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会有很多的分公司或者是子公司,无论是怎样的公司都有可能会被注销掉的,如果是要注销分公司,那么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已经整理了以下的相关内容。
一、总公司先注销了分公司怎么注销
1.前往分公司登记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及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注销材料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完税证明;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分公司公章;
4.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向所属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需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二、清算小组成立时间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需要注销分公司,这个时候应该由分公司的人员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相应的手续,先要将营业执照这些注销掉,还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