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和网站上也有录播和点播的课程,是否需要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问:局长,您好!有关《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如下1个问题想向贵机关咨询:教育类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和APP,以直播形式进行授课(一对一授课或者一对多授课均有),学员通过点击APP上的直播栏目,选择感兴趣的课程,点击进入直播课程,这一课程直播模式是否需要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同样,APP和网站上也有录播和点播的课程,是否需要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我们在每个课程中会有一些简短的电影电视视频播放以便教学活动的开展,例如放一两个短的韩剧片段,看韩剧学韩语,是否需要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谢谢!此问题较为着急,盼复!
答:根据总局第56号令,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同时,播出电影电视剧等视屏须符合网络视听节目相关管理规定。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续办需要有业绩证明(企业取得广播证以来拍摄的作品)
年检加文广局QQ,年检期间是每年第一季度截止到1月底。
问题:分公司等能否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解答: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公司因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不能申请办理。
问题:目前对注册资金有无要求?
解答:目前对注册资金没有数额限定以及实缴或认缴等要求。
问题:外资企业可以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吗?
解答: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可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