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专用表格;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含营业执照扫描件);
3.公司及人员情况表(含主要人员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扫描件);
4.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5.股东追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股东证件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6.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7.1 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业务需提供网站主要页面截图和接入协议;
7.2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需提供呼叫中心设备购买或租用协议;
7.3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需提供与基础运营商签订的机房或线路租用协议;
禁止性要求
(一)业务种类:不符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版);
(二)申请主体类型:不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三)注册资本:不符合Zui低限额要求;
(四)申请主体资质:不具备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施;
(五)申请主体信誉:无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已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或公司一年内有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违规记录;
(六)申请省内经营电信业务的,注册地不在本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