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事项在是“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适用范围是“在徐汇区设立营业性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项目的新办、变更、补发和注销(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申办音像制品零售项目除外)的申请与办理”。
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合作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三资企业:
1
申请报告
2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领登记表
3
企业章程(非独立核算的单位提供上 级批复和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
4
法定代表人任命书或董事会决议
5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户口本
6
企业名称核准书或营业技照
7
经营场所的房地产权证或出租人的 房地产权证和房屋租赁合同
8
经营场地平面图(方位图)
9
参加市新闻出版局法规学习,并取得 的合格证
10
三资企业还须提交商务委颁发的《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⑴ 业务描述
第一步申请:
由申请人正式向接待窗口提交申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材料。
第二步受理:
接待窗口在接到书面申请后,材料齐全,开具《收件凭证》,材料审核通过后正式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待申请人补正资料后,再行受理。
第三步审查与决定:
徐汇区社会文化市场管理所勘查场地合格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区文化局市场科和分管局长审批,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第四步证件制作与送达:
区文化局审查批准后,由区社会文化市场管理所制作《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