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我国开始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也就是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按年算账、多退少补。市税务局规定3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申报。根据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自2020年3月3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为本市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2019年度上海个税汇算清缴(简称个税年度汇算)手机APP操作,包括简易申报和标准申报。
简易申报:居民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以在6月30日前,通过简易申报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a.操作入口;
b.阅读操作需知;
c.基本信息 查看收入纳税数据;
d.提交申报;
e.申报退税;
标准申报:居民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按税法规定需要年度汇算的,可以在6月30日前,通过标准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a.操作入口
b.选择填报方式
c.确认基本信息
d.收入和税前扣除
e.核对信息
f.税款计算
g.享受免申报
h.退税或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