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药品或者医疗器械的信息,就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书。如果没有相关的证书资质,就从事相关业务,被举报,食药局会对公司惩罚,罚金是Zui轻的,严重者会被叫停从事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分类如下:1、非经营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2、经营性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注:两者之间Zui大的区别是一个无偿,一个是有偿的。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需要提供2名医药专业相关的人员毕业证书;2、需要提供一名本科计算机专业毕业人员证书;3、需要有符合申请的网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项目变更申请表》,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文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中审核批准的项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单位名称、网站名称、IP地址等);
(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基本项目(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
(三)网站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基本情况(服务方式、服务项目等)。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项目变更审批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