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及审批程序
1. 审批条件:
①经营者有出版物发行员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新闻出版类职业资格证书;
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 审批程序:
①可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所在区(县)文化委员会领取"申请书";
②申请者向所在地区(县)文化委员会递交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③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批准的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做出书面说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公司注册资本没有限制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没有现在
③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④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和健全的管
⑤以出版物理制度;发行为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