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变更股权转让为股东变更和股份转卖。在香港,任何公司任何股东,只要双方协商通过,都可以进行股份转移或股份买卖,股份买卖会产生印花税。香港公司变更股权转让中的私人公司除了受到《公司条例》中有关私人公司的股份权利限制外,还受到公司章程细则规定的限制。私人公司的章程细则一般都有先买权条款。除非公司章程细则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有规定,转让股份交由公司登记并非必要程序。
香港公司变更股权转让程序
1、订立股份买卖合同:该合同不必以特定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
2、提交香港公司股份转让文件:公司章程细则可要求股份转让须以契约(deed)的形式,但通常情况下股份转让的文书形式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的文件。
3、登记:若公司章程细则规定了股份转让登记的事项,董事局则须遵守。
法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对尚未缴清股本的股份之转让,和任何公司已有留置权的股份之转让,可拒绝登记。私人公司董事局无须说明理由,可拒绝登记任何股份转让,不论有关股份是否已缴清股本
香港公司变更股权转让的资料
1、填写一份《综合业务委托书》;
2、新股东董事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注明股份分配比例;
4、公司章程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