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动投入装置的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 适用于自投装置的动 作时间能满足允许中断供电时间 1.5s 或 0.6s以上的应急电源。 凡允许停电时间为毫秒级,且容量不大的特别重要负荷,若有可能采用直流电源者,应采用蓄电池组作为应急电源自备应急燃气轮发电机组;它是以燃气轮机为动力,拖动工频交流同步发电机组成的发电设备在集中供电的应急电源是在建筑物发生火情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对疏散照明或其他消防、紧急状态急需的各种用电设备供电的电源。由其供电目的可以看出,应急电源应当具备以下特有的要求。
(1)高可靠性。高可靠性是指电源在紧急状态下能可靠供电。保证供电是电源的第一目的,只要元器件可以运行而不致损坏,供电就不能停止。当然,此时的元器件的工作状态可能相当严酷,电源的某些电气参数(如频率、谐波率)在特殊状态时可能不理想,但只要用电负荷在这些参数状态下可以工作,电源就不能停止供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