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沉降监测及出具报告
在进行对房屋建筑的沉降监测之前,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房屋建筑沉降监测方案。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基准网的布设
根据对沉降观测点观测的需要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监控网拟布设成由4个基准点组成的一个环形的二等水准网,编号为D1、D2、D3和D4,高程测量采用独立假设高程系统。材质:钢质标准件。基准点将设在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的位置,基准点采用构筑物外固定物体上水准基点标石方式。墙柱式水准基点标石埋设在沉降稳定的建筑物上。其具体位置根据现场情况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布点。
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布设根据设计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的有关要求,在各构筑物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布设观测点。
沉降观测点标志的埋设位置应避开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视立尺需要。
3、沉降点的观测
观测点与基准点组成附合或闭合水准路线,原则上按与基准网相同的观测方法和要求施测。观测点测量按二等水准要求。前后视距大致相等,以减小前后视距差不等的影响,保证成果质量。考虑到沉降观测的特殊性,为消除系统性误差的影响,应采用固定仪器设备、固定观测人员、固定观测路线和固定观测环境。
4、沉降观测时间
前期,每三天测量一次,连续测量一个月,当变形速率较稳定时,可适当放宽观测周期。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