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选择代理公司/办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1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包括1份正本和2份副本,有效期为2年。根据有关规定,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在《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换证手续。逾期未办理换证手续的,会被文化局办理注销。
2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之日起9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持营业执照副本报发证机关备案。
3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4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3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申请所需条件:
1.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复印件;
4.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要求证书不能挂靠在其他公司。
5.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