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办ICP?
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2、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5、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6、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本流程:
电子材料
1、申请者注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系统”
2、点击“业务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业务办理”;如果在中已有账号,请先绑定再操作;没有则请先完善信息再操作。
3、进入“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系统”后点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许可证申请任务栏”→“省内许可证任务表”→选择业务类型,点击“申请”,按要求递交材料。
4、省通信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