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的类别啊?
1、游戏产品、游戏产品运营(停审)
2、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停审)
3、艺术品
4、演出剧(节)目、表演、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
5、动漫产品
6、网吧内网络文化产品经营(停审)
7、展览、比赛活动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企需要取得网站文化经营许可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版币发行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网络游戏经营活动,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权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文网文,全称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营网络文化产品和网络文化活动必须取得的相关资质,也可称为文网文、网文证、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许可证等。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文网文分为七大类:游戏文网文、动漫文网文、音乐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展览文网文、比赛文网文、网吧文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