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采用全电子化提交,按照系统网页要求项目提交,需现场和当面核验的、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四)公司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六)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七)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十一)省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一步、企业到“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账号。
第二步、从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
第三步、通信管理局审核,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予受理(流程终止),有问题的返回企业修改(返回第二步),没问题的受理(转第四步)。
第四步、通信管理局在收到申请之日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办法《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