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办
业务种类 | 业务种类 | ||
弟一类基础电信业务 | 固定通信业务 | 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 | 集群通信业务 |
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 无线寻呼业务 | ||
弟一类卫星通信业务 | 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 | ||
弟一类数据通信业务 | 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 | ||
IP电话业务 | 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 | ||
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 |||
网络托管业务 | |||
弟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
内容分发网络业务 |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 ||
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 存储转发类业务 | ||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 呼叫中心业务 | ||
信息服务业务 | |||
编码和规程转换业务 |
9. 获得许可证后,是否进行现场检查?
答:电信管理机构将在作出审批决定三个月内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和申请材料是否属实进行检查。
10. 若未通过证后检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在证后检查中,对发现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电信管理机构依法撤销原行政许可并予以相应处罚;对发现违反承诺的,电信管理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依法撤销原行政许可并予以相应处罚。
11. 若作出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会怎样处理?
答:行政审批机构在审查、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被审批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将记入信息通信违法不良记录库,依法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和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该申请人、被审批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