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电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有哪些?
1.申请国内呼叫中心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上传):
(1)开展呼叫中心业务人员情况证明。
(2)呼叫中心坐席情况图片及说明。
(3)呼叫系统情况图片及说明。
(4)呼叫中心办公场地(含办公场地设施图片、租房合同或房产证明)等。
(5)六个月内开展业务承诺书(若六个月内未开展业务呼叫中心资质将被收回)。
(6)申请呼叫中心业务情况发展报告(行业及主要客户,未来发展计划)等。
(7) 不拨打骚扰电承诺书。
2.上传开展增值电信业务网站的截图(需包含网站首页的内容、截图时间、域名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交《守法经营特定电信业务承诺书》,所有承诺书,应勾选“承诺”,加盖公司公章,且有法定代表人在线签字,且含有签署日期。
(1)本次申请中包含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
(2)本次申请中包含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和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3)本次申请的业务种类大于等于4个业务;
(4)公司名称中带有“交易所、交易中心、支付、借贷(以及P2P谐音)、众筹、基金、保险、信托、证券、金融、约车”等关键字,或线下传统行业的申请者(如:药厂、旅行社、驾校、人力资源、燃气、牧业、房地产、家政、保洁、线下连锁店等)。
4.申请者存在违法不良信息记录,受到电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未满三年的,应提交《守法诚信经营特别承诺书》。
5.申请IDC、CDN、ISP业务的(含变更增项),应提交《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特别承诺书》的情形。
6.抽测发现申请者网络负面舆情,或申请者网站刊登涉嫌违法违规经营信息的,可暂缓审批或要求申请者澄清说明,包括:(1)对舆情反映问题的澄清说明及相关整改情况报告。(2)关于不会发生已澄清问题的承诺书。(3)与所澄清问题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证照、批文等。
7.遇有其他特殊情况,可要求申请者在此上传相关证据、说明、承诺等。
(六)社保证明要求
1.社保证明应为本次许可提交时一个月以内开具的,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社保缴纳主体应为申请者本身。
3.社保证明需包含以下要素: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社保期限、社保部门公章等。社保证明要求人员许可负责人、客负责人、网安负责人的社保证明。
4.社保应由申请者为员工所缴纳,也可以一百%为其分公司缴纳,但不能通过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人力资源外包等公司缴纳。
(七)关于前置审批文件有哪些要求?
1.电子数据交换业务需提交符合EDI国际报文标准文件。
2.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业务的需提交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类的互联网业务备案登记文件。依据《关于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须取得金融监管局、银监会的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
3.网约车平台公司需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4.需专项审批的,需提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新闻类《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出版类《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药品和医疗器械类《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文化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视听节目类《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5.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的,均需专项审批的项目“新闻”,并应已取得网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有效期内的)。
(八)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及人员资质有哪些要求
1: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