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境外投资备案办事所需材料主要为
1.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网上填报并打印)
2.投资主体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章程、合伙协议)
3.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4.证明投资主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5、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应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6.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材料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上海自贸区境外投资备案办事流程主要为:
申请人登陆 “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试验区投资办事直通车”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门户网站,在线填写《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办事材料。申请人可将办事所需材料直接递交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投资管理办事窗口,也可在系统中上传扫描件,并在领取相关证书时提交纸质材料。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根据试验区网站或窗口提示,在指定窗口领取证照。办理期间,申请人可登陆上述网站实时查询事项办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