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业务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从事互联网医疗,售药,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等经营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是指企业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或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需取得许可牌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变更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网站名称、IP地址、服务项目等信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注销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未到或已到5年期限,持证公司因业务因素而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续期
1)营业执照副本。
2)域名证书。
3)栏目设置说明。
4)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药监管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8)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符合法定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相关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模版详见附件(也可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审批信息在省局网站政务服务办件公示栏目发布。
告知承诺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实施告知承诺的,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事权划分意见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的通知》要求,由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证后的日常监管。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一、二类)实施告知承诺的,由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开展证后的日常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