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技术人员、设备、工作场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以上条件均符合才可受理。
办理依据
无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A类有限责任公司);
2)、业务发展报告;
3)、居民身份证;
4)、域名登记证明;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申请书;
窗口办理流程
该事项属网上申报审批,无需经实体窗口,无窗口办理流程图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上海市政务服务网”。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3.网上核准通过并接到通知后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受理机关。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4.办结:对已获得许可决定的申请业务进行办结,通知用户到现场递交纸质材料领证。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办理窗口
窗口名称: 综合窗口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到12点00分,下午2点30分到5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