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新办条件及收费情况
随着各种网络电视剧的热播,优酷,芒果tv,腾讯视频,爱奇艺等视频播放平台,获取到了大批的流量,进入了群雄割据时代。那么大家知道视频播放平台需要办理文网文吗?
文网文是由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一项资质证书,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根据2011年文化部发布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互联网文化产品包括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视频平台属于经营性互联网服务,提供的服务涉及到以上六大类文化产品,应当根据该规定,向文化部门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视频平台是需要办理文网文的。
那么,办理文网文需要什么条件呢?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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