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注销公司剩余资产如何分配

更新:2025-02-04 07:56 编号:9876594 发布IP:223.166.167.202 浏览:47次
发布企业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6
主体名称: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16MA1JD3TP41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异常 解除 吊销 注销 疑难 执照 税务
所在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199弄2号
手机
13262751513
联系人
高先生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

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受到限制,不能自主地从事民事活动,只能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

公司清算的种类

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

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

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

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高俊卫
主营产品公司注册疑难、代理记账、许可证代办、ICP许可证、edi许可证、广播影视制作许可、医疗器械、出版物许可证、文网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海关进出口权、劳务派遣许可、食品许可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商登记代理代办;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知识产权服务;版权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业界领先的企业资质综合服务商,自创立之初便秉承“诚信立基,服务致远”的核心宗旨,以“创新驱动,卓越服务”为精神导向,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高品质的企业资质解决方案。我们开通了便捷的沟通渠道,客户仅需一通电话(13262751513)或微信同号,即可轻松接入我们的专业服务体系。在业务版图上,上海道与商全面覆盖企业从注册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需求,特别擅长处理各类复杂资质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