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存在的,劳务派遣当然不算是骗局,而我国是从2014年3月开始实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如果这是一个骗局,那么它早就被取缔了。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近半个世纪以来才在我国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它起源于美国,后传至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区别于传统的雇佣形式,劳务派遣表现为派遣机构“雇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雇人”的一种特殊雇佣方式。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申请行政许可么?有哪些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一、 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效期是3年,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