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五年,经过三次征求意见、四次审议的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立法在电商经营资质、纳税、处罚标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界定。
《电商法》要求被定义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从业者必须进行正规登记,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及依法纳税,而从前处于法治模糊地带的直播代购、微商等实质性电子商务经营者被纳入该法监管范畴。
消息一出,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个人代购时代”即将终结,未来代购市场将只剩企业运营主体。从另一个维度来看,其小b的数量锐减,直击爱库存们的核心地带,S2b2c模式的商业天花板尽显。
所谓S2b2c模式,早是由阿里巴巴参谋长曾鸣教授提出的,S、b和c三方元素构建了一张协同网络,在这一过程中S与小b是紧密的合作关系,双方要一起服务于C。S赋能小b的价值点在于为小b提供共同需要的某些服务,因为小b缺乏对这方面的能力。S2b2c模式大创新在于S和小b共同服务c,去所有中间环节。小b服务c离不开S平台提供的种种支持,但是S也需要通过b来服务c。S和众多的小b是紧密的合作关系。
爱库存创新提出电商平台运营模式为S2b2C模式,并在其中融合“去库存”的运营理念。以此作为平台运营的主导推动力,大限度的促进商家投入运营的积极性,激发商家参与电商平台运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s2b2c还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同质化竞争严重、产品渠道单一,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顾客分流、资源分散、“关店潮”的危机。
因此爱库存通过这样一种创新的电商运营方案模式,突破传统电商运营模式的桎梏,从而实现对私域流量的有效整合,帮助商家和店主构建起为系统的商业运营模式。